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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放人犯法不容 看守所长进大牢

2000-03-12 来源:生活时报 新华社 我有话说

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宣判,对贪赃枉法导致警方通缉的一重大嫌疑人犯脱逃的被告人张吉武、聂圣友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。

被捕前,张吉武是麻阳看守所所长,聂圣友是看守所的狱医。去年2月14日,被湖北警方通缉的涉嫌杀人、抢劫的重大嫌疑人李林(原名滕召会)在麻阳落网,关进麻阳看守所。滕召泽(李林之哥)获悉后,找到当时任所长的张吉武,希望张不要让湖北警方带走李林,提出让李林住进医院,并愿给张一万元现金。张吉武要滕召泽去找当时任看守所狱医的聂圣友,并告知聂的住处。

2月17日和18日,滕召泽两次找到聂圣友,送给聂现金共计6000元。19日上午,张吉武安排聂圣友及两名留在看守所服刑的刑犯带李林去医院,聂将李林带到医院后,找到医生杨某,滕召泽给杨送了200元现金。杨制作虚假报告要李林住院。聂圣友为李林办了住院手续后回家,3时左右,李林在滕召泽等人的帮助下逃离医院。

麻阳县检察院获悉后,迅速立案、侦查,1999年10月15日,以张吉武、聂圣友犯受贿罪、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,向法院提起公诉。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两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,遂作出如上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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